四至六年級「自攜電子學習裝置計劃 (BYOD)」政策

資訊科技是一種發揮學生學習潛能的有效工具。隨著科技的發展,本校透過在各學習領域創新教學法中應用科技,學生的資訊素養、自主學習和共通能力都得以提升。本校期望藉著「自攜電子學習裝置計劃」能培養學生合乎道德地及有效地運用資訊和資訊科技,成為負責任的公民和終身學習者。

 

本校由2020至2021學年開始,為配合於課堂應用電子學習資源學習,學校推行「自攜電子學習裝置計劃」,讓高年級學生於課堂內外持續運用電子學習模式輔助學習,學生使用個人的平板電腦上課,更便於學習。

 

由2023至2024年度起,四年級至六年級持續推行「自攜電子學習裝置計劃」,學生須自攜平板電腦上課。當學生在校內使用平板電腦時,須同意及遵守「可接受使用政策」的校內使用平板電腦守則。家長與學生需共同閲覽及簽妥「學生攜帶平板電腦回校之『可接受使用政策』」

 

本校每年度為攜帶平板電腦的學生登記及指導學生使用平板電腦,學生須於指定日子攜帶在校使用的(IOS)平板電腦回校,並預早根據各級「應用程式列表」安裝所需的應用程式。

 

倘若學生家庭有困難或有特殊原因而未能自攜平板電腦回校上課,本校安排了少量平板電腦供學生臨時借用(只限在校內使用)。學生家長需提交申請信,讓校方審理,校方將按情況調撥資源。

 

地址 : 新界屯門第56區掃管笏路111號 電話: 2451 0088 傳真: 2451 0022 電郵 : info@mcyoms.edu.hk mcyoms@eservices.hkedcity.net